為了確保實驗室安全,實驗室應有基本的安全守則,各實驗室主管還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細則,實驗人員必須明確所有規(guī)則后方進行實驗。實驗室要有專人定期進行安全檢查。
實驗室基本的安全守則:
(1) 開始任何新的或更改過的實驗操作前,需了解所有物理、化學、生物方面的潛在危險,及相應的安全措施。使用化學藥品前應先了解常用化學危險等級、危險性質及出現事故的應急處理預案。
(2) 進入實驗室工作人員,必須熟悉實驗室及其周圍的環(huán)境,如水閥、電閘、滅火器及實驗室外消防水源等設施位置,熟練使用滅火器。
(3) 實驗進行過程中,不得隨意離開崗位,要密切注意實驗的進展情況。
(4)進入實驗室的人員需穿全棉工作服,不得穿涼鞋、高跟鞋或拖鞋;留長發(fā)者應束扎頭發(fā);離開實驗室時須換掉工作服。
(5) 進行可能發(fā)生危險的實驗時,要根據實驗情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,如戴防護眼鏡、面罩或橡膠手套等。
(6) 實驗用化學試劑不得入口,嚴禁在實驗室內吸煙或飲食飲水。實驗結束后要細心洗手。
(7) 正確操作氣體鋼瓶,熟悉各種鋼瓶的顏色和對應氣體的性質。氣體鋼瓶、煤氣用畢或臨時中斷,應立即關閉閥門,如發(fā)現漏氣或氣閥失靈,應停止實驗。立即檢查并修復,待實驗室通風一段時間后,再恢復實驗。
(8) 使用電器時,謹防觸電。不許在通電時用濕手接觸電器或電插座。實驗完畢,應將電器的電源切斷。
(9) 禁止明火加熱,盡量使用油浴加熱設備等;溫控儀要接變壓器,過夜加熱電壓不超過110V;各種線路的接頭要嚴格檢查,發(fā)現有被氧化或被燒焦的痕跡時,應更換新的接頭。
(10) 實驗所產生的化學廢液應按有機、無機和劇毒等分類收集存放,嚴禁倒入下水道。充分發(fā)揮環(huán)境科學的特長,以廢治廢,減少廢物,如含銀廢液回收利用、稀溶液配制濃溶液、廢酸和廢堿矗立在用等。
(11) 易燃、易爆、劇毒化學試劑和高壓氣瓶要嚴格按有關規(guī)定領用、存放保管。
(12) 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在統(tǒng)一印制且編有編號和頁碼的實驗記錄本上詳細記錄,計算機內所有數據只能作為附件,不能作為正式記錄;實驗記錄必須即時,客觀、詳細、清楚,嚴禁涂改、撕頁和事后補記;不得用鉛筆記錄,實驗記錄嚴禁帶出實驗室;畢業(yè)或調離實驗室的人員必須交回已編號的原始實驗記錄本,并經實驗室負責人和相關人核準后方能辦理離校手續(xù)。
(13) 實驗室內嚴禁會客、喧嘩;嚴禁私配和外借實驗室鑰匙。
(14) 實驗室人員或最后離開實驗室的工作人員都應檢查水閥、電閘、煤氣閥等,關閉門、窗、水、電、氣后才能離開實驗室。